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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发展中心功能教室使用规章制度(试行稿)
日期:2018-05-08 责编:34中管理员

学生发展中心功能教室规章制度(试行稿)

各位领导、老师:

为了更好地发挥学生发展中心功能教室的作用,给学生提供人文、现代、科学、温馨的学习环境,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和成长,培养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动脑、动手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提升综合素养,学生发展中心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请老师们认真查看,希望您有好的建议请提出来,以便我们共同学习,谢谢!

 

学生发展中心

2018年4月27日

郑州三十四中学生发展中心规章制度

(试行稿)

总   则

为了更好地发挥学生发展中心的作用,给学生创造人文、现代、科学、温馨的学习环境,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和成长,培养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动脑、动手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提升综合素养,学生发展中心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一章  学生发展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第一条:熟悉学生发展中心所有功能教室的设备数量及质量,对所有设备登记在册和设备档案记录,以备随时核查。

第二条:了解各教研组学期工作计划、每学期开学将所有功能教室课表汇总统计,并课表上墙,以便统计、整理。

第三条:协调、安排好各个学科功能教室相应的培训工作,并做好记录与反思。

第四条:每天抽查学科功能教室的卫生和使用情况,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与老师沟通、整改,每周周一OA、腾讯通、微信群对上周的情况进行集体反馈,对使用中出现的问题依据制度进行处理。

第五条:每周社团活动开始前和结束后对各社团功能教室进行检查并及时通过OA、腾讯、微信群等方式反馈。

第六条:向老师个人或教务处、团委收集各功能教室每次使用的图片、文字、视频等电子和纸质资料,学期末形成成果汇编。

第七条:以线上、线下各种方式做好新闻宣传。

第八条:协调好和教务、团委、总务、政教等各个处室的相关工作。

第九条:热情服务,不离岗位,钻研业务,提高效率。

第十条:积极完成学校交给的临时性工作,如:参观学习、比赛活动等。

第十一条:工作日期间每天按时开关学生发展中心一楼总大门、东西两个安全门(早8:00——晚6:30),如有特殊情况,经学校批准可延长开关门时间。

第十二条:功能教室的设备、器材原则上不允许外借,如确实需要外借参加活动等,要做好登记管理。

 

第二章  学科功能教室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每天上课前,老师和学生需要穿好鞋套,学生排好队伍,安静进入中心大楼,不得大声喧哗。

第二条:使用学科功能教室的教师,需按照课表上课,如果临时有调课,必须有教务处的批准手续。

第三条:各个学科功能教室的门禁卡归本教室的管理教师使用保管,不能随意转借他人,如需转借,需学生发展中心同意方可转借。

第四条:管理教师通过验收,要把室内设备、器材分类、编号、登记、建卡按规定存放到位,严禁随意搬动、严禁随意改变连接线路。

第五条:管理教师应熟悉各种设备的构造、性能和使用方法,认真做好设备器材的保养、维修和安全工作。

第六条:上课教师做好每节课使用设备、耗材的登记记录,以便后期维修、增添设备与耗材。

第七条:禁止利用室内设备进行与学习无关的操作。

第八条:课后及时安排值日学生打扫功能教室卫生并检查设备、仪器是否完好无损,填写使用记录表。

第九条:课间使用教师要维持好学生的秩序,保证楼道畅通,防止不安全事件发生。

第十条:课程结束离开教室,组织学生有序离开学生发展中心,检查电源开关是否关闭,随手关灯、关门。

第十一条:管理教师应加强财产管理,做到定期检查、定期汇报设备、仪器的管理、使用情况和存在问题,总结经验,不断改进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学科功能教室的设备、器材原则上不允许外借,如确实需要外借参加活动等,需向学生发展中心申请,批复后方可外借。

 

第三章  社团功能教室使用制度

第一条:每周社团课前,老师和学生需要穿好鞋套,学生排好队伍,安静进入中心大楼,不得大声喧哗。

第二条:使用功能教室的社团老师,需按照团委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使用规定教室。

第三条:社团负责教师要管理好本教室的门禁卡,严禁外借。

第四条:学生排队进入教室,不准随意摆放个人东西,要按位置有秩序的摆放。

第五条:严禁社团教师、学生乱动设备器材、随意改变连接线路、随意调换桌椅板凳,设备器材使用完要归放到原位。

第六条:社团教师应熟悉室内各种设备的构造、性能和使用方法,做好每节课使用设备、耗材的登记记录,以便后期维修、增添设备与耗材。

第七条:禁止利用室内设备进行与学习无关操作。

第八条:课后及时安排值日学生打扫功能教室卫生并检查设备、仪器是否完好无损,填写相应记录表。

第九条:课间社团教师要维持好秩序,保证楼道畅通,防止不安全事件发生。

第十条:社团活动结束离开教室,组织学生有序离开学生发展中心,检查电源开关是否关闭,随手关灯、关门。

第十一条:社团功能教室的设备、器材原则上不允许外借,如确实需要外借参加活动等,需向学生发展中心申请,批复后方可外借。

 

第四章  功能教室临时活动使用制度

第一条:辅导老师需按照活动计划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使用规定教室。

第二条:每次活动前,辅导老师和学生需要穿好鞋套,组织学生有序、安静进入中心大楼,不得大声喧哗。

第三条:辅导教师需管理好门禁卡,用完及时归还,严禁外借。

第四条:学生进入教室后,不准随意摆放个人东西,要按位置有秩序的摆放。

第五条:严禁辅导教师、学生乱动设备器材、随意改变连接线路、随意调换桌椅板凳,设备器材使用完要归放到原位。

第六条:辅导教师应熟悉室内各种设备的构造、性能和使用方法,做好每次活动使用设备、耗材的登记记录,以便后期维修、增添设备与耗材。

第七条:禁止利用室内设备进行与活动内容无关的操作。

第八条:活动后及时安排值日学生打扫功能教室卫生并检查设备、仪器是否完好无损,填写相应记录表。

第九条:活动按时结束后,辅导教师要维持好秩序,组织学生有序离开学生发展中心,检查电源开关是否关闭,随手关灯、关门,防止不安全事件发生。

第十条:功能教室的设备、器材原则上不允许外借,如确实需要外借参加活动等,需向学生发展中心申请,批复后方可外借。

 

  第五章   学生发展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除学校批准同意接待的外来参观人员外,凡到学生发展中心参观学习的外来人员均须办理登记手续,填写参观记录表。

第二条:各个学科教室的门禁卡归教室的负责老师使用保管,社团活动室的门禁卡随用随还,严禁转借他人使用。

第三条:每天上课前,学生需要穿好鞋套、排好队伍,安静进入中心大楼,不得大声喧哗。

第四条:在每天正常上课期间发展中心正门为学生进口,东西两个安全门为出口,由任课教师负责严禁学生乱出入,防止拥挤、踩踏事件发生。

第五条:学生发展中心为公共活动场所,实行谁使用谁负责安全工作的原则。

第六条:窗帘、窗户、玻璃门要轻拉轻关,注意维护和安全。

第七条:严禁学生在教室内、文化长廊内、楼梯上追逐打闹,以免意外发生。

第八条:中心工作人员与使用教师共同维持好课间秩序,保证楼道畅通,防止不安全事件发生。

第九条:各功能教室使用教师应认真检查电路安全,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如有问题,需上报申请,总务处派有关人员维修。

第十条:组织大型活动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突发事件有专人负责指挥疏散撤离。

第十一条:学生发展中心工作人员每天下班前巡视中心每个楼层,安全无误后方可锁门离开。

第十二条:中心工作人员配合总务处,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是否齐全,如有问题及时检修。

 

第六章    学生发展中心设备、器材管理制度

第一条:中心人员配合总务处做好设备、器材的统计、整理,维修。

第二条:各功能教室的所有设备、器材明细清单上墙。

第三条:中心人员熟悉学生发展中心所有功能教室的设备、器材数量及质量,对所有设备、器材登记在册和档案记录,以备随时核查。

第四条:中心人员配合各功能教室负责、使用老师的使用和维护,随时掌握设备、器材的使用情况。

第五条:中心各功能教室设备、器材原则上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各功能教室负责人、使用人要做好设备、器材的使用、维护。

第六条:未经上级批准,不准私自领用、外借和转移设备和器材,如确实需要,需经上级批准方可。

第七条:超过使用期限、陈旧老化切不能再维修使用的设备、器材,填写报废清单,可申报报废

第八条:在使用期间发现有人为故意损坏的设备、器材,损坏人应照价赔偿。

 

第七章  功能教室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条:学生进入学生发展中心大楼必须穿鞋套,才能进入。

第二条:每天上、下午最后一个上完课的班级,按照任课老师要求,认真打扫学科教室卫生。其它班级注意保持教室干净卫生。

第三条:进入走廊、教室不要随地乱扔纸屑等杂物,保持地面、走廊干净卫生。

第四条:禁止携带任何食品、饮料、水等进入学生发展中心,保持室内各项设备器材的整洁卫生。

第五条:教室桌椅按照要求摆放整齐,柜子内物品摆放整齐。

第六条:使用水管要注意节约用水,使用完毕需把水池池面和周围整理干净。

 

第七条:窗帘、窗户、玻璃门要保持干净、轻拉轻关、注意维护。

第八条:清扫工具按指定地方摆放整齐,严禁随意乱放。

第九条:严禁在教室、文化长廊、楼梯墙壁上乱写乱画,如有发现严肃处理。

 

第八章   学生发展中心卫生评价细则

每周一公布上周学生发展中心使用卫生情况,满分100分。

第一条:进入学生发展中心大楼必须穿鞋套(10分),违着1人次扣1分。

第二条:地面干净无灰尘、无口香糖胶、无纸屑和杂物(10分)、有一处不干净扣1分, 大面积不干净扣2-5分。

第三条:前后门、玻璃窗、窗台、灯具、开关、柜子干净无灰尘(30分)有一处不干净扣1分,大面积不干净扣2-5分,严重者扣10分。

第四条:教室桌椅按照要求摆放整齐,柜子内物品摆放整齐(10分)。有一处不整齐扣1分,大面积不整齐扣2-5分。

第五条:垃圾及时清理,教室内无留存垃圾(10分),没做到的扣5分。

第六条:水池及水池台面、周围要保持干净(10分),一处不干净扣1分,严重者扣5分。

第七条:器材、清扫工具用完要在指定地方摆放整齐(10分),不整齐扣1到5分。

第八条:教室、走廊、楼梯墙壁上保持干净整洁(10分),如发现乱写乱画一处扣1分,严重者扣5分。

第九条:每周每班上课的卫生情况要登记在每周班级卫生记录本内,作为期末评优评先的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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