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人所得税”APP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
各位老师好:
2019年1月1日起,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将全面施行。取得“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在5000元的基本减除费用和“三险一金”专项扣除外,还可以依条件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为了确保您能够方便、快捷、准确地办理个人所得税有关事项,税务机关提醒您关注以下信息:
请您及时登录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个人所得税APP)进行实名认证,了解最新政策和功能,方便使用操作。
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
特别说明:
一、注册填写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1月8日,此项工作牵涉到老师的切身利益,请老师们务必按期完成。
二、纸质材料请处室主任和年级长来校办领取分发给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