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风采
杨华民事迹简介
日期:2014-05-19 责编:

杨华民,汉族,中共党员,现任郑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第五大队民警。男,19691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1992年参加公安工作,1999年参加公安管理工作,自参加公安工作以来,十几年如一日,他凭借着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满腔热情,凭着对人民群众的高度责任感,努力践行普普通通的河南人、踏踏实实的河南人、不畏艰难的河南人、侠肝仪胆的河南人、以自己的点滴行动,充分体现了平凡之中的伟大追求、平静之中的满腔热血、平常之中的极强烈责任感。

2001年、2002年先后被市政府授予“畅通工程先进个人”,2008年被评为交警支队“四严一创” 先进个人,2009年被评为省优秀人民警察,被郑州市评为“青年卫士”、精神文明先进个人。

长年在一线交通岗工作,所创立的“五步工作法”使高峰时段路口车流通行能力提高了15%。先后获得“全省优秀人民警察”、“郑州市精神文明先进个人”、“绿城卫士”等多项荣誉称号和“郑州市五一劳动奖章”,并荣立二等功。

他所在的交通岗被命名为“杨华民交通示范标准岗”,成为全市交警系统唯一一个以个人名字命名的岗位。

他处罚违法行为,既严格又富有人情味,当事人无不心悦诚服。他在岗位上设立了便民服务台,制作并免费向群众发放便民服务手册和停车场示意图,受到帮助的群众不计其数。

身为岗长,他带领班组苦练交管服务本领,今年10月率组参加全省交警比武荣获第一名。今年再次被车撞伤住院后,家人劝他换个岗位,但杨华民坚持留了下来。他用自己的模范行动,赢得了群众的赞誉,树立了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

郑州市民熟悉他,熟悉他的形象;郑州市民关注他,关注他身上体现出来的“三平”精神。在人流川涌的花园路与农业路口,一直都有他默默坚守的身影,他始终如一、标准规范的指挥姿势,他专注投入、挥汗如雨的忙碌身姿已成为每位过往行人心中永驻的风景。

参加公安工作以来,杨华民爱岗敬业、真情为民,做到了十几年如一日。他凭借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满腔热情,凭着对人民群众的高度责任感,忠实地履行着人民警察的铮铮誓言,以自己的点滴行动,充分体现了平凡之中的伟大追求、平静之中的满腔热血、平常之中的极强烈责任感。

杨华民之所以能够感动河南、感动中国,在于他身上有一种感人肺腑的力量。他立足岗位、真心为民,用行动奏响了一首首爱民曲。他身上的“三平”精神,是河南人性格的完美呈现,是河南精神内核的生动展现。他的事迹传递的道德力量,他的身上表现的高尚情操,是对中原优秀文化的传承,也是我们这个社会核心价值体系内涵和特征的具体体现。

杨华民的事迹感人至深。他工作中的钻劲、韧劲、拼劲,他急市民之所急、想市民之所想的模范行为,他树立的崭新职业形象,体现的是河南人的博大胸怀和我们这座城市的风貌。他舍小家为大家的奉献精神,他一心为民、服务社会的行为,体现的是社会责任感,彰显的是平凡之中不平凡的美德。

杨华民的先进事迹感动了河南、感动了中国,这既是他个人的光荣,也是郑州的骄傲。他的高尚情操,为全市人民创造了精神财富,树立了道德标杆。

杨华民带头践行“三平”精神,是我们这个时代的榜样。我们需要这样的榜样,社会需要这样的榜样。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有了这样的榜样,我们就要见贤思齐。我们不能仅有感动,更要有触动和行动。我们要以杨华民为榜样,向他的行为看齐,促进全市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务实郑州建设,做好本职工作,在平凡岗位上实现不平凡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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